Archive for the ‘原创’ Category

枫叶红了,小草绿了,桉树依旧是蓝色

Saturday, April 29th, 2006

旅澳-留学-生涯

(一)墨尔本春秋

墨尔本的秋天,那么美!枫叶红了,小草绿了,而那些桉树们,依然保持着它们特有的蓝色,在那蓝绿色精细的树叶间,逐渐吐出浅紫色或浅黄色的花蕊…

当夜色临近,这些红绿蓝的草木在经常出现的更加绚丽的晚霞映照下,让人陶醉,让人早早地进入了梦的境界。

很多年前,在一个这样的初秋的夜晚,在墨尔本大学礼堂的讲台上,身着罗马教皇似的金碧辉煌礼服的校长,将一纸证书授予我这个据说是文革后,墨大第一位完成博士学位的来自中国的女生,对那一纸证书,我没有太多的激动,但却有生以来第一次体验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豪……

上个月的某一日,偶尔瞥了一眼搬家后一直放在桌边小书架上镜框中的证书,发现那历历在目的情景,居然是发生在许多年前同一天!也好像第一次发现,那一时刻,在时间的长河中,已不知不觉地流淌得很远,很远 ……

望着证书旁边的毕业照,又一次体验到了当时的那份自豪;但也感觉到往事如过眼烟云,已逐渐在眼前消失…

有了一种写作的冲动:虽然久居海外,笔头生疏,但自从学会了网上博客后,发现小小键盘,可以帮我,浩瀚Google(或百度)可以帮我,为什么不写一写呢?写一写那第一次踏上异国国土时感受的文化冲击,写一写数不清的美好而愉快的留学生活片断,写一写我所遇到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可爱的人们…可写的很多,但我知道,从我的笔下(键盘下)流淌出来的记忆,绝对已经经过筛选,因为我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记忆只选择了美好留下,我也没有办法。

南半球的澳洲,很多东西都是倒过来的,对我们留学生来说,最初的,最有影响的“倒过来”,恐怕就是季节了! 悄悄地说一句话老实话,那么多年了,谈到季节,照旧还是按国内的说法,始终还没有搞清所居地墨尔本的季节 – 墨尔本的春和秋!一年之计照样是在于春;在澳洲的秋天照样怀念的是清明时节的春雨纷纷;尤其是在成为了伦敦一个足球队的球迷后,谈到季节更加绝对地按北半球,有时还按英国的足球赛季,除了感觉到温度的变化,知道是冬天还是夏天外,那两个最有诗意的季节:春和秋,始终搞不清!也经常听其他国内来的,已久居澳洲的朋友春秋季节在问:“墨尔本现在是什么季节?”,他们也和我一样,在谈到墨尔本的春与秋时,绝对找不到北! 我们可是真正地名副其实地“找不到北”!如果你相信风水的话,什么房子的方位啦,什么门窗的朝向啦,统统倒过来,统统地搞不清爽!

还是回到季节问题吧,造成墨尔本春秋混淆的原因有很多,自己体会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那些可爱的小草:
在南半球种类频多的万种植物中,只有野火烧不尽(因干燥,夏季的澳洲山火频繁)的小草,总是春风吹又生!总是在澳洲干燥的夏季(国内的冬天)变得枯黄,而在澳洲的秋季(国内的春天)变得绿绿葱葱!而其他植物(除了枫树类),恨不得一年四季都是那个样子,这就给了我们许多的错觉,看到变绿的草地时,自然想到了春天…

第二个原因:墨尔本“一日四季”的气候:
随时随地,墨尔本的天气就会变脸,在炎热的40度高温下,一种海风,温度就下降到20度,下降了一半,大家都体验过,一点也不夸张。
“说风就是雨”,在墨尔本,这种说法也不大成立,毫无迹象,也可能晴空突然阴霾,暴雨倾盆,也可能瓢泼的同时,另一半天空,变得阳光灿烂!
冷热处理,是当时对我们这些初来乍到者最普通的考验。后来发现,我们需要很大很大的衣柜,因为换季换下来的衣物,最好不要装箱,否则会经常地翻箱倒柜找不到合适的衣服来穿。

时间长了,许多事都习以为常,只是还是搞不懂墨尔本的春秋。

虽然枫叶红了,但小草转绿,那桉树,无视季节,依旧是美丽的蓝色 – 我们却时时怀念起故乡纷纷的春雨,和千里之外的亲人们……

“Sunny England ” – 伦敦之行二(松鼠和天鹅)

Thursday, April 20th, 2006

… 一座漂亮、雄伟的古城堡矗立在山坡上,那是齐格菲尔德王子的宫殿。静谧的湖上几只美丽的天鹅在飘游着。小松鼠玛格丽达忽然发现有一只白天鹅头上戴着金冠,她感到又是惊奇又是羡慕。这时王子带着侍从也来到了湖边,王子完全被那只戴金冠的白天鹅吸引住了…

这是经典名著Swan Lake《天鹅湖》动画片开场的一幕。

去过伦敦的几大公园之后,才明白为什么英国童话中,松鼠和天鹅经常是主要角色。

从澳洲来,自然会将伦敦的与我们的所住地墨尔本相对比,动物也必然是比较的内容之一。

人们想到澳洲,必然想到袋鼠,可是我从来没有对袋鼠有过好感!主要原因是袋鼠的好斗!两只巨型袋鼠打将起来,你死我活,拳打脚踢,让我想起了人类野蛮的体育活动 – 拳击!而且袋鼠会对表示友好的人类进行突然的攻击。我的一个朋友,初到澳洲,在一个以袋鼠多而著名的高尔夫球场上,走的距一只袋鼠近了一些,被踢到肩部,回家后肩部疼痛,还发烧好几天!

虽然人不可貌相,动物亦是如此,但对彰头鼠脑袋鼠的形象,也不看好!一次,我们请一位从国内来的老朋友吃饭,问她想不想吃袋鼠肉,那位朋友听后脸色都变了:“哎呀,千万不要,和大老鼠一样!”

同样命名为鼠,但那只海布里小松鼠,有多可爱!而且我们见到的所有伦敦的小松鼠都那么友善和可爱!

松鼠加上美丽的天鹅们,使伦敦的公园充满了幻想和浪漫!

在墨尔本市区也能看到天鹅,但只限于个别的地方,比如想看黑天鹅(或白天鹅),要到墨尔本皇家植物园才可看到一些。而伦敦公园天鹅的数量,绝对是墨尔本所不能相比的,以白的为主,有时也能看见黑色的。

下面是我们那几天在伦敦拍摄的一些照片:

可爱的松鼠

美丽的天鹅

幸福的伦敦人

“Sunny England ” – 伦敦之行一(阳光明媚,烟花三月)

Saturday, April 15th, 2006

本人就出过两次国。第一次出国留学到澳大利亚,没想到会在此定居,成为澳洲公民。这次伦敦之行,是去中国和澳州以外的第三个国度,所以应该算是第二次出国了,虽然只是一次两周之旅,但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当乘坐的澳航Qantas飞机在伦敦机场安全着陆时,机舱中响起了一阵掌声,这似乎是近年来形成的一种习惯,26个小时的航程顺利结束,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虽然疲惫,但看来却兴致勃勃。这时幽默的机长操着澳洲口音,对乘客们说:“Welcome to sunny England!” 其语气中所含的善意但明显的讽刺,引得机舱内一片笑声!

阳光明媚,烟花三月

机长的这句话,似乎给我们的伦敦之行带来了好运!

Sunny 好像应该与伦敦答不上茬。雾都,是从小就灌输给我们的,关于伦敦如何阴雨寒冷的概念。但第一次亲临伦敦,就彻底打破了我对这个城市的成见。

在这两周的时间中,伦敦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虽然不能用一句话来完整地描述,但漫步在伦敦的街头,公园,游览城堡,宫殿时,总是不自觉地想重复那位澳航机长的这一句“Sunny England”!

Sunny – 如果翻译成“阳光灿烂”,似乎只适合于澳洲而不是英国,但如果翻译成阳光明媚,用它来形容我们那两周的伦敦,却是再恰当不过了!

在此就不说那三场球赛的大胜使我们的心情如何地阳光了,先放上一些照片,与大家分享一下阳光明媚,烟花三月的伦敦!


Regent’s Park
摄政公园是伦敦
中心区4大公园
之一,据说原为
亨利八世的一处
狩猎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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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James’s Park
正对着白金汉宫
的圣詹姆斯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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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de Park
海德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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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sington Palace within Kensington Gardens
在肯辛頓花園中的肯辛顿宫前庭院一角 ,两只鸳鸯在池边晒太阳

Windsor Castle
温莎古堡三月天

两位游客
(图略)

(待续)

吃面点滴 (一)

Sunday, March 19th, 2006

春夏秋冬,天南海北,想到哪写到哪!

身兼数职,除了打理财务外,既是秘书又是司机。昨日送老板去开会,会后,小老板又被那位以色列合伙人请去吃半生不熟的牛排,我则乘机到购物中心闲逛,然后坐在快餐厅,在中餐处要了一碗海鲜汤河(河粉)。一有机会就来吃汤面,也称得上是他们的老主顾了!

没有几分钟,面就做得,当我开始有滋有味地欣赏那位大厨的手艺时,才看见斜对面一位金发碧眼的女士,熟练地操动着筷子和勺子,一样有滋有味地在欣赏同一个大厨的汤面的手艺,不过注意到她的是面而不是粉。那熟练程度,比我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突然觉得好笑,本人爱好汤面已是小有名气,这位年轻的老外,吃面居然如此熟练,真让我们这些从北方面食国度来的人汗颜!

用筷子和勺子吃面,其实还是来澳州后才学会的,应该是广东人的一种科学而文明的习惯。因为这样吃面,可以静悄悄地吃!在北方,吃面只需一双筷子,像韩国人,日本人一样,吃时就可以发出稀里呼噜的声响!我们知道在西方,吃饭弄出响声,就是缺少饭桌上的修养,很遭忌讳。本人并不是因为崇洋媚外,才推崇勺筷兼用的吃面方法,而是因为比较喜欢安静,对任何噪音,包括吃饭时的噪音一向不太喜欢。即便在国内,也尽量减小进食时噪声的分贝!不过至今我们家还只是我一人吃面时勺筷兼用,其他人,不是只用筷子(老的),就是只用叉子(小的)!面食的老祖宗们,吃面的技巧竟比不过一个洋人,怎不汗颜?

面吃得只剩下1/3时,突然从眼角处瞅见右边座位上又来了两位女士,虽然不是金发碧眼,但也是地地道道的洋人,这两位居然也在勺筷兼用地对付着每人面前的一碗汤面!动作虽然不如碧眼金发那么纯熟,但吃面的姿势也颇为自然优雅!不由突发感慨:汤面,这种曾被我认为是国粹之一的主食,居然已被这么多的澳洲人接纳,并能如此自然地将中西方文化结合在吃面的艺术上!

吃了这顿面后,居然还浮想联翩起来!

喜欢吃汤面(北方人称面条儿),可能是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那时家里的一位阿姨是保定人,她的公公原来是开面馆的,因此她擀得一手好面条儿,面长且细,切好后码放在那里,整整齐齐,如机器压出来一般,看起来好看,吃起来好吃,比机制面好多了!当时很羡慕阿姨擀面时的麻利动作,于是不知怎么也学会了擀面条,虽然不如阿姨擀得像面馆的那么专业,但已相当不错。那时,身怀擀面绝技,在我们这一代人中,已属凤毛麟角!文革中,阿姨被造反派赶回保定后,我就经常为我酷爱吃面条的父亲擀面,父亲曾十分感慨地说:“没想到我的这几个饭来张口的儿女中,居然还有一个学会了擀面!”

第一次出国,来到澳洲悉尼附近的一个小城市 – 纽卡索。当地华人很少,纽卡索大学的中国来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来来往往,一共也不过5-6人。因而大家常在一起活动,其中最受欢迎的一个节目就是聚餐!有时在各家,有时在餐馆。

聚餐,恐怕也是全世界中国留学生最经常组织的活动!我们几位不像当时其他一些留学生们那么节俭(80 – 90 年代中期),经常下饭馆,吃喝玩乐!次数多了,于是就吃出些门道和花样,还组织了一个什么牛蹄筋协会,每餐必点蹄筋!本人因吃面的嗜好,而荣获面条皇后的桂冠!

待续

吃面点滴 (二)

Saturday, March 18th, 2006

第二次出国,到了墨尔本大学念学位。墨尔本虽然只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在澳洲,可以称为是一个相对的“历史悠久的”多元文化城市了。地处市中心附近的墨尔本大学,旁边有一条著名的意大利街 -莱岗大街(Lygon Street)。以意大利餐馆,咖啡馆,皮萨店和各类高中档服装店著名。

后来才发现,聚餐,不光是有丰富食文化的中国留学生喜爱的活动形式,其实也是澳洲学生们最常组织的活动形式。于是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在那几位师兄师弟(只有一位师妹)的带领下,吃遍周围各类餐馆!记得第一个餐馆是土耳其餐馆,吃了烤肉,烙饼等,有些像北方的饭食,估计和新疆人的饮食习惯可能差不多(没去过新疆,纯属瞎猜)!然后一个印度餐馆,许多的咖喱!吃到第三个时,我们那位年轻的导师也一同加入。

那是学校附近的一个意大利餐馆, 他们几位MS是常客。 落座后,个人很熟练地点了个人的饭食。(同他们一起吃饭,点菜点饭总是让我头痛!几年以后,还是如此,实在看不懂菜单!)轮到我了,我只好挑了一个菜单上唯一认识的名字,Spaghetti 意大利面 。自己还很得意,到了这里,居然还可以吃上自己喜爱的面食!何况这意大利面,也是马可波罗从中国偷学去的,改头换面,面条的宗旨总还是一样的,所以不会不爱吃。可是等到意大利面端上来后,偶就有点傻了,突然想起来这里是不会提供筷子的! 面盛在盘子里,我右手拿刀,左手拿叉,不知如何下手!好在导师也点的是意大利面,于是就虚心从师,模仿导师的动作,试图解决那盘面条!嘿嘿,这恐怕是导师给我的第一个最有用的技术指导了!

只见导师左手叉子叉住几条面后,熟练地将叉子逆时针旋转,右手的刀子功用如同泥瓦匠的抹子,贴在叉子旁边,将面条捋顺,于是面条就整齐地卷在叉子上,然后导师举起叉子,很文雅地将一叉面条塞入口中!看着容易做起来难,我很费劲地模仿着,勉强能将面条送到嘴里,心想,导师吃意大利面的技巧想来也非一日之功,没想到在吃的技巧上,这年轻的导师也堪称吾师!这多多少少让俺们这些民以食为天的中华学子不太服气!(哼!) 那顿饭我吃得最慢,还颇为狼狈地将西红柿酱溅得到处都是!以后跟他们一起去意大利餐馆,再也不敢点意大利面了,虽然意大利面,已成为我最爱吃的面条的品种之一!我只敢点一些短小的 pasta, 虽然也是面食,但不是面条了,而是类似面疙瘩,或类似一节一节电话钱之类的东西,右手持叉,即可解决!

从吃面,吃土耳其,吃印度咖喱,吃西餐等多元餐饮文化的十几年经历中,发现中西餐如此不同的一个最主要原因是: 西方厨师忒懒; 懒到连肉都不愿细切,血呲呼啦地就端到了吃客面前,西方吃客习惯了这种待遇,于是就右手拿刀,左手拿叉,桌上还整整齐齐,像手术室护士眼前的托盘上的医疗器械一样,摆着一溜刀,叉,勺等等…然后对眼前的食品进行再加工,几经周折,最后方能将食品送入嘴中!而中国吃客,懒到只用一双木棍(或竹棍,或塑料棍),来对付所有美味佳肴! 食不厌精的孔夫子教导下的中国吃客,实实在在是被惯坏了,惯到许多人连吃面时多用一支羹匙,都嫌麻烦!

多年来,吃面条无数,写面条只有这一次,这次是因为看到中华食面的艺术,能在澳洲发扬光大,才有感而发!

家有宠物(一)

Wednesday, March 15th, 2006

自从搬家后,我们的宠物由一个增加到八个!

主要原因是新家周围环境颇具田园风光-说白了就是很农村,邻居相隔甚远,动物叫声彼此不大干扰。左邻右舍家家养狗,从前边邻居家经常传来半夜鸡叫,而左边邻居, 居然养了一只公鸡和十一只母鸡!于是从农业大国出来的我们,农民的天性被激发,也小打小闹地养了一公一母两只小鸡。这样,我们原来的宠物 – 一只梗类犬 / 玛尔济斯(Terrier / Maltese Cross)的杂种犬咪莎,就有了两个新伙伴!

住进新家不久,就发现屋里经常有小老鼠(这里野地里常见的小田鼠),在经过几番与小老鼠的激战后,自认不敌,于是从宠物店买来一个只有6个星期大的小猫,以期她长大后能为我们报仇雪耻。

小猫一抱回家,全体人民都被她迷住!据一位经常上宠物网的朋友说,虽然是个杂种猫,但她是有资格参加世界美猫大选的:“凭她那酷似埃及艳后的小脸!”

但我们给这位“艳后”起了个极其普通的猫名:咪咪,这样,从名字上看,小狗小猫也像姐妹。

不久,一个幼儿园园长硬塞给我们四只漂亮的小荷兰猪,说是“硬塞”,一点也不夸张!当那个园长很高兴地收到两只漂亮的(据说都是母的)小荷兰猪时,绝没有想到十个星期内,两个小家伙居然非常迅速地添丁加口下了两窝,每窝四个!

这种类似小兔与小鼠之间的动物非常好养,而且繁殖力极强。因为很难辨别雌雄,领养后,时有“人口暴涨”的危险!又不能随便遗弃和处理,园长费尽心思,疏散人口,东家送,西家给,乱乱的一窝,更加搞不清雌雄,弄得这个园长狼狈不堪!所以在塞给我们时,还特意赠送了一只精美的笼子!因我们的院子很大,杂草丛生,不用担心它们的伙食问题,所以虽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经不住那四个漂亮的小家伙的诱惑(还有那个笼子),颇有些冒险地收养了他(她)们。

从此后,家里宠物多达八位 (其实已是多达九位了,帖子发出不久,一日早起,发现荷兰猪又添一丁,见上图)!

家有宠物(五)

Friday, February 10th, 2006

以前那篇《家有宠物(四)》可能都属胡言乱语!对宠物来讲,命运主要决定于其出身(品种和主人),自身行为的因素很少,要宠物自己努力改变命运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们家狗狗和弟弟家狗狗的出身截然不同!

咪莎是Terrier / Maltese Cross,中文可能叫梗类犬 / 玛尔济斯杂种犬。梗类犬(梗字据说应该是犬字旁加上更,但字典上查不到,电脑上也打不出)比如“雪纳瑞犬”

 

 

 

 

 

 

 

原产地可能是在蘇格蘭西邊海蘭特的地方,在很久以前土著就開始用來追捕田裡的老鼠及水獺。

 

 

 

 

 

 

 

而马尔济斯却是端庄高雅的欧洲最古老的犬种。

 

 

 

 

 

 

 

咪莎没有继承太多的马尔济斯的高雅,却显示了当年为土著人捕食的梗类的热情!

 

 

 

 

 

 

而弟弟家的壮壮是纯种英国宫廷犬,改良后的京叭,正式的称呼是“北京犬”。图中的不是壮壮(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照片),但和壮壮张的一模一样, 只不过壮壮是白色的。

由于北京犬具有东西方皇室背景,加之其独特的个性,在犬类世界中一直占有荣誉地位。在8世纪唐朝已有此犬的记载。它是皇族专有的玩赏犬,不允许流入民间,得以保持很纯的血统。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慈禧太后(?)在准备撤离前下令处死全部小狗,但有一个太妃没有执行,英国兵在掠夺皇宫时,在帐幔后找到了5只北京犬。犬的主人在英军接近时已自杀,据说宫内随处可见此犬的尸体,皇室宁愿将它们处死也不愿让它们落入外人之手。英国兵夺到的5条北京犬毛色各异,一条淡黄褐色的到英国后被献给了维多利亚女王。

北京犬被引入西方后一点也没有改变它的习性。它具有明显的端庄和令人恼怒的固执,它仅仅讨自己主人的喜爱。它一举一动都显示出独立和庄严。

所以,壮壮是血统纯正的一个东西方宫廷“传人”,而咪莎却是大部分继承了土著人饲养时个性的小杂种!我们两家的狗的命运,也就截然不同了:

壮壮出生后,舅舅护送至京城,并随后三次进京护驾;而咪莎是购物城的宠物店里最便宜的一种狗(不过也花掉了我们200大洋),买回家后经常一人孤零零地锁在车库里,等待着主人们的归来;

壮壮一日多餐,有荤有素,主人早出晚归,伺候精心,在外就餐时,经常享有小锅炖子鸡的美味;而咪莎车库里一碗水,一盆狗食,偶尔得到一块骨头后,就会东藏西躲地将其埋在土里,几日后再刨出来享用……

加上养父母教子态度截然相反(这点在《家有宠物 三》中已有介绍),两只狗狗的性格也就十分滴不同!壮壮端庄固执,目空一切;而咪莎热情活泼,却有点欺软怕硬,现在居然还学会了通过打喷嚏来吸引大家的注意!

家有宠物(六)

Thursday, February 9th, 2006

下面是达平给我们讲的一个有关猫和狗的故事:

“这是我刚刚听说的,就是我的一个老乡家里的事。他在一个医院给食堂种菜,承包了一块菜地,家里养了两只猫和一条大型狗,还养了好多鸡。

因为禽流感,医院不让养鸡了,鸡还不太大,他们就把鸡都杀了,收拾干净,码放在小房里上了锁,因为天气很冷,就放在那里没有动。小房也不太严实。他们家的两只猫就天天进去吃鸡:它们俩合作把一只鸡吃得干干净净后,再把自己身上也添得干干净净,不漏一丝痕迹,战场也打扫得的干干净净(相对动物来说),事发前,可能老乡也没有到小屋仔细视察过。

后来,那只大的黑花猫居然拖出一只鸡来(对于一个猫来说,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后把这只鸡给大狗送去。本来互相并不友好甚至有点互相仇视的猫和狗变得非常友好了。

此事败露是因为:狗没有吃完鸡,而且狗远不如猫会消灭罪证。”

猫是经常会给主人或其他一起生活的动物送吃的,一是尽职的本能,二可能是为了显示。我们家的咪咪自从在三个大人的协助下,抓过第一只小老鼠后,就时时在外边捕捉小动物,开始是很小的蜥蜴,后来是小田鼠,最近看到她与大蜥蜴对峙!

头一次,见到小猫嘴里叼着一只黑色的尾巴不停甩动着的小小的蜥蜴,站在玻璃门外要进来,于是就为她打开了门。进来后,嘴一松,小蜥蜴就企图逃窜,猫儿在那里逗它玩耍,一不留意,小蜥蜴钻到沙发底下,于是大人们只好又来助战,从沙发底下抓出小蜥蜴,赶紧拿到门口,放了生!以后经常见她嘴里叼着小蜥蜴,想进门。可能是想与我们分享猎物或是为了表功,但再也不敢放她进来。

想起朋友家养过的一只大猫,经常为主人将猎物叼到屋里。有一次将一只活的大老鼠叼进屋后,嘴一松,老鼠钻到十几年没有动过的书架底下,害得朋友不得不将书架上的书全部搬下,协助老猫逮住了那只老鼠!

讲到为主人捕食,又想起看过在一个美国很热门的Talk shows上,主持人采访一位电影明星,那位明星讲了她那只宠物猫的故事(可能是狸猫类的大型猫),那只猫会经常为她捕食!好几次早上起来,发现门口堆放了支离破碎的动物的body, 仔细看,发现这些猎物都已经像被实验室的实验员解剖后一样,内脏已被清理干净,头,四肢,和身体居然都分类堆放着!

 

 

 

 

 

 

 

 

再说咪咪捕捉本领越来越大后,我们也越来越为小蜥蜴的population担忧,虽说对澳洲蜥蜴之多,并不是很喜欢。澳洲的蜥蜴可谓五花八门。从一点点大到巨形的,各式各样,无奇不有。夏天时,门前小路上经常有被汽车轧死的蜥蜴!最常见的大蜥蜴约有一尺左右,肥肥胖胖像个小型鳄鱼。天气很热时,周围的蛇和蜥蜴都会搬迁,刚搬来新家时,周围杂草丛生,一日天气十分炎热,竟见两条一米多长的蛇大摇大摆横穿过门前小路,钻入对面小树林中!

一次在邻居家见一大蜥蜴,邻居告诉说他们院子里有两只“常驻”蜥蜴,见到的那只,小一些,是新来的,还有一只更大的“元老”,并告诉我们一个澳洲人可能都知道的常识:院子里有大些的蜥蜴,就不会有蛇!这可是一条很重要的信息,相对蛇来说,蜥蜴就可爱多了!于是对咪咪捕捉蜥蜴有些担忧!一是怕周围蜥蜴被咪咪消灭干净,引蛇出洞,二来怕咪咪胆子太大后,会与蛇对弈,碰上毒蛇,可就危险了!

前几日,墨尔本酷热,电视上报道曰:“天气酷热,人往水里跳,蛇往家中藏”,时有人被蛇咬的是报道。在我们屋外的中国小厨房*底下,也发现一条挺大的蛇!一岁多的咪咪盯在那里不肯动窝!让我们很是担忧,所以现在天一热,就尽量把咪咪关在屋里,对此,这位轻易不叫的沉默杀手,不时会发出酷似人在不满意时发出的埋怨声,让我们很是左右为难!

以上是听故事后的一点体会,罗嗦得多了一些。但以前听说和见过的还都是猫为主人捕食,达平的这个故事中,猫居然会以食物来送礼攻关,还是第一次听说!

(* 中国人做菜的方式,澳洲的厨房招架不住,几年后,总是满屋油烟。所以许多人都在屋外搞一个较简易的厨房,专为炒菜用)

家有宠物(四)

Tuesday, January 31st, 2006

新年伊始,大家都在谈狗,宠物狗自然成了人们关注的中心。我们全家也都一致表示要好好善待那只可怜的经常被大公鸡欺负的小狗咪莎! 鸡年已过,狗年来临,旧去新来,狗仗年势,米莎今年也该时来运转了。

谈到运气,就想到无论是人的运气,还是狗的运气,其决定因素都是应该有共同之处的。有名言道:“播种行为将收获习惯,播种习惯将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将收获命运。”但仔细想想,这句话似乎也有些片面,特别是中间那句:播种习惯将收获性格…

习惯是靠什么(谁)来播种的呢?总觉得一个人的性格,其实会很大部分地决定于其父母的基因,而且更大部分地决定于其出生之后的成长环境。

下面一个类似数学的推理:

什么决定性格?答案:基因 + 成长环境
  
  什么决定基因?:父母
  
  什么决定成长环境?:父母
  
  什么决定父母?:命运
  
什么决定性格?答案:命运;

以数学方式来探讨命运,可能更加武断,不过却很符合逻辑的:命运决定性格,性格反过来又会影响命运。 难怪在姓名学中将影响人命运的姓名分为5格,其中最重要的天,地,人三格,就是与出生,环境,性格所对应。

还有人说决定命运的是两条:出身机遇。但这种说法很有些混淆 – 机遇本身不就是命运的一部分吗?

对不起,一上来就跑题了!

不过从我们家的米莎咪咪身上还有弟弟家的壮壮那里,发现这些有关人的命运的讨论,其实也是挺适用于宠物的。

(这两日太忙乱,等有空儿时再继续)

家有宠物(三)

Friday, January 20th, 2006

宠物和主人之间,宠物和宠物之间的故事,说起来也蛮多的,特别是像我们这样一个拥有9个宠物的大家庭!

狗狗是我们家的第一个宠物,因而从狗狗谈起.

我们家的狗狗叫米莎,第一个宠物,没有经验,从小没有管教好,养成了不少坏习惯。而由于新的宠物成员不断加入,米莎似乎有些 lost,甚至被新来的小鸡们欺负,多了些心理问题,想起来时时感到内疚.

尤其是这次回国,见到了弟弟家养的小狗壮壮并观察了解到他们两位对壮壮的溺爱!

壮壮是我弟妹在长春的二哥从自家狗妈妈生的几只小狗中,挑出来送给他们的。弟弟,弟妹以壮壮的爸爸妈妈自称,因而那位长春的二哥就成了壮壮的舅舅,而所有亲属,也都跟着降了辈分儿,变成狗狗的叔叔姑姑,哥哥姐姐什么的!

壮壮爸爸妈妈对壮壮早起晚睡的精心,就不在这里详述。用我那位可爱的侄儿的话说:“爸爸妈妈对壮壮,可比对我强多了”!不可置信的是:我们大家听了这话,都觉得一点儿没错!

那位长春的舅舅为壮壮曾三次请假专程来京照料!几次都是因为弟妹同时外出,儿子在国外上学,家中无人,又不放心交给其他人,所以舅舅兼壮壮妈妈的主人,自然是最好的人选!前两次不知怎么请的假(也可能是在假期),这第三次,我们可是知道滴!

舅舅请假时,似乎一时找不出合适理由,于是说要去北京给妹妹带孩子,领导说:“你妹妹的孩子也不小了吧?怎么还要你专程去带(baby – sit)?”“舅舅说了一句实话:“妹妹的孩子不会做饭!”碰上好心领导,居然给了假!

妹妹的这个“孩子”当然不会做饭了,何况他的饭食堪可称为继承了孔孟之道:“食不厌精, 脍不厌细”!也不是一般人能伺候得了的!就说在京的那两个星期中,每次与弟弟弟妹去楼下的餐馆就餐时,弟妹都点一份小锅炖子鸡(没注意菜名儿,但那确确实实是很小的一个锅里煮了一只很小的鸡);壮壮吃肉,我们喝汤!兼负责打扫锅里剩下的小小的鸡头,鸡爪子什么的!

我们与弟弟家对狗狗的态度,可能也反映出两种文化的不同呢!
国内的父母对孩子的精心中参杂了太多的溺爱,而澳洲(也是大部分西方社会)的父母对子女的宽松中也显露出许多的不经心!

这种不经心,反映在我们家米莎的身上,引出了她的一个很严重的心理问题:一见到主人,本来懒洋洋地躺在那里晒太阳的她,立即跳起,对着周围的鸟呀,鸡呀,马呀什么的叫着,跳着,似乎很尽职一般!
这个毛病特别引起了那两只新来乍到的小鸡们的不满。

几个月后,鸡们长大了,母鸡尽心尽职,每日下一个鸡蛋,公鸡耀武扬威,但尽责地保护关照母鸡,总是在母鸡吃饱后自己再进食,而且试图攻击任何比他大的想象敌,包括给它喂食的主人们!尽管如此,它那男子汉英雄大丈夫的秉性,甚是令人感动,也博得了大家的宠爱!

可能为了报小时候的仇,小狗米莎成了公鸡的主要攻击对象!米莎只能远远地冲它狗叫狗叫,一旦那公鸡项上鸡毛高耸地冲了过来,米莎只有逃跑的份!现在经常只能隔着玻璃,在室内与室外的公鸡对峙(有图为证)!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