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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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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出在那个斯里兰卡的年轻人身上
小文房子出租后,我们曾去看过,小文自己住在那个带卫生间的主睡房,另外两间睡房租给了两个台湾学生,其中一个是他的那个台湾好友Jim,就是上次半夜打长途跟小文父母报警的那个男孩子 。
小文和Jim看来心肠都比较好,说是他们还“收养”了一个日本孩子,这孩子还在上高中,因为受不了他那个开餐馆的日本亲爹的虐待,离家出走,和小文他们一起在餐馆打工,他俩看着这个日本小孩挺可怜,让他住进了原来的那间书房,当时已经替他垫了好几个星期的房租了。
那间客厅改成的带起居室的房间租给了斯里兰卡人,打了一个照面,小伙子看着挺文明的样子,长得也挺拔消瘦,蛮精神。他的房间收拾得整齐舒适,家具比一般租房住的年轻人高档,据小文说,此人总是客客气气,而且每周收他房租200元,他好像也不是太计较,看来这孩子家境比较富裕,因此当时还为小文有这么个好房客高兴呢。
后来听说那个斯里兰卡学生的爸爸是个律师,小文他们准备和他父子合作,搞一个移民公司。小文在短短的2,3 年时间里,除了上学打工外,他还搞过金银首饰的传销,和几个年轻人合开过一个宠物店,专卖从台湾进口的宠物用品并为宠物服务,比如给狗狗洗澡什么的。那次“绑架”事件后,才知道他跟黎巴嫩人还做过“生意”,看来这孩子真是一心想作出点什么来,但耳朵根子比较软,虚荣心比较强,所以这几次跟别人合作,都丢了钱。听说他又要跟斯里兰卡人合作,就有些不以为然,所以劝他小心为妙,不要轻易投钱,他说他不会投钱的,也没有钱可投,说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他主要负责开发国内的市场,他的一个台湾朋友有钱,会入股投资等等……看他雄心勃勃的样子,也听不进我们的劝阻,所以只好作罢。
这次小文回国近两个月,他妈妈在电话中说他现在不敢回澳洲,因为那个斯里兰卡人赖他欠钱不还,还去过电话威胁,说他回来就是找死,并将其他几个房客这两个月的房租都装进了自己口袋…..
据他妈妈说,小文回国前,这个斯里兰卡小子带了一伙悉尼来的朋友,拿枪逼着小文,把那辆BMW也给抢走了….
他妈妈希望我们去机场接小文,并让他在我们这里先住几天。我们自然说没有问题,但心里很有些紧张,因为他租的是我们的房子,那斯里兰卡小子会不会找上门来捣乱?
虽然墨尔本意大利黑社会这十几年来闹得比较凶,悉尼以前曾经有一伙黎巴嫩人与警察作对,也听说过亚洲黑社会的故事,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斯里兰卡人也那么厉害?
其实澳洲社会秩序要说还算可以,所以车祸,老人家路上被抢什么的,也经常会成为一天最暴力的新闻,小文妈妈在电话中描述的情节,绝对是可以上电视的,因此有些疑惑,问道:“为什么不报警呢?”他妈说:“怕他们报复…”
把小文接回家后,稍事休息,就带他上了警察局,跟值班警员一席谈话之后,才知小文跟他父母又有些“谎报军情”,他跟警察没有再提悉尼那伙人持枪抢车的事,只是说因为那个台湾人后来决定不加入他们的公司,本来答应给公司买辆公车的钱,没有了着落,所以在斯里兰卡人的口头威胁下,他交出了车钥匙……
那个警员听了陈述后说:车的钥匙是你自己给他的,当时没有外人作证,他电话威胁你也没有旁证,所以我们无法插手,至于扣留房租的事要找专门的机构调停等等…..
可能看着小文很担忧的样子,有些同情,那警员暗示道:如果有录音什么的,证明他对你威胁,我们就可以介入.
于是在与那个斯里兰卡小子通了电话后,给小文备了一台小型录音机,第二天我们把他送回了住所。
晚上9点多了,我坐在电视前看电视,并即将进入半睡眠状态,小文突然来访,样子很紧张,告诉我们说,搞到录音了。
原来那小子变本加厉,这此逼着小文用自己的名义给他买一个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他说要开着小文的车,拿着小文名下的手机和笔记本,去悉尼贩毒!并说,反正你以后可以回中国,出事的话,也抓不到你,还威胁道,你别想去警察局告我,我在xxx警察局有哥们儿,是个高级警员!
小文还真有些害怕,我告诉他,我们那个区不是属于XXX警察局管辖,为保险起见,可以留一份录音,况且我们和你一起到警察局,就是你的证人,我们的陈述和录音,都是要上记录的,即便这小子真有个警员哥们儿,量他们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于是当下立即陪着小文将录音带交给了去过的那个警察局。
第二天,根据警员的授意,小文陪着斯里兰卡小子去附近的购物中心“打听”手机和电脑的价格,有警员暗中监视,主要是想认一下人。但警察们一再告诫,千万不要跟卖货的商店签任何字,有小文的签字,他们就没法儿惩治那小子。
看来小文以前对西方世界个人签名的重要性不了解,不管是再重大的协议,在这里只要有双方签名就生实效,那斯里兰卡律师爸爸可能抓住了小文这点,在他们成立公司的合约上,小文居然没有签过一个字(说明他与这个公司从法律上讲根本无关),却已经为公司交了两千多元的定金在市中心租了一个办公室!而律师的儿子也才会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赖小文欠他父子的钱,小文也会在这种没有力量的威胁下服软,估计以前他做其他“生意”时也是如此?
警察认准了那个小子之后,当天夜里,破门而入,真正的破门而入,一脚踢开了斯里兰卡人房间的双开门,将他按在地上捆了起来,带回了警察局。
不过今天好像就要把他放了,说是那小子也只是吓唬人诈骗而已,没有发现有什么其他罪证(呵呵,也许他在警察局真有哥们儿)?最后只是限令他将车和房租还给小文,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再回原来地区,并必须与小文保持一定的距离等,其中比较严重的惩罚就是以后不准他再租房子住!
看来一时半会儿,他也不可能接近小文了,因为下周,小文就又要回国了,而我们也决定在近几个月内,将那所房子卖掉。
噢,今天又去了云那里翻译,理疗结束后,我等理疗师彼得出门后,轻声对林讲,我有时间一定会单独拜访,因为我们原来是一个学校的,谈一谈,也可能帮助云恢复记忆?林欣然答应,云在一旁也微微点头。
慢慢看,估计有日子才能看完。呵呵。
细水长流,呵呵